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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园区党工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5-19

根据园区党工委统一部署,园区党工委巡察组于2025年4月16日至5月30日对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2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纳米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公司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为全面开展整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产研院相关人员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三是统筹协调,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以上率下,着力推动形成党委统筹协调、各责任主体协同发力的良性机制,切实提升整改工作效能。坚持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标本兼治。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锚定‘世界级的纳米产业高地’,推进步伐有待加快”方面

1.关于“学深悟透新思想不够到位”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等内容。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8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其中围绕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8次。

2.关于“科技平台支撑作用不显著”问题。加速铌酸锂平台建设,平台超净厂房装修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力争尽早具备通线条件。平台积极拓展布局光通讯、压电MEMS等前沿领域,新引进多项研发产品,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3.关于“载体空置率较高”问题。加大实体项目招引和产业细分领域拓展力度,着力提升项目吸引力与入驻转化率,推动载体出租率稳步回升。积极拓展招商渠道,通过组织开展“苏城纳创”融资路演等专题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开拓新的合作伙伴资源;持续优化招商政策,聚焦上市公司及行业龙头企业再投资布局需求,加强重点项目储备,提升服务效能。

(二)“立足‘园区纳米产业主阵地’,品牌虹吸效应尚不显著”方面

4.关于“‘招大引强’不够有力”问题。公司始终聚焦第三代半导体、新能源等具有万亿级市场规模的前沿领域,着力招引行业龙头项目与技术突破性强的优质科技项目。2025年,成功引进多个亿元级重大投资项目,涵盖纳米材料、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产业链布局得到强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89家,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5.关于“优质企业存在流失现象”问题。多举措安商稳商,如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及投融资路演活动,积极对接各类投资基金,为项目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优质企业流失风险。持续参与基金项目,主动投资纳米技术领域优质企业。巡察反馈以来走访企业近百家次,收集、协调解决并反馈企业诉求50余项。产业载体建设有序推进,载体设计充分契合纳米产业发展需求,提供符合产业标准的荷载、层高、电力及交通配套条件,能够满足各类企业的差异化需求。

6.关于“纳博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完善资源信息库建设,2025年纳博会期间,对专业高校院所、机构及企业的资源信息梳理数量较2023年、2024年实现显著提升。围绕“新材料、具身机器人、消费产品”等重点领域,成功举办3场专题供需对接会,有效畅通上下游合作渠道,切实提升参会参展企业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更有力展现了苏州产业生态的活跃度与吸引力。

7.关于“引入孵化器质量不高”问题。对标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对现有孵化器全面实施分级管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修订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分工,强化过程监管与效能考核,全面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聚焦‘纳米技术应用产业推动者’,服务企业水平有待提升”方面

8.关于“企业入驻流程较为繁杂”问题。组建多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围绕合法性与必要性开展评估,推动材料清单精简比例超过40%,窗口退件率显著降低,现场办理时限严格控制在2小时以内,有效解决企业反映的材料多、准备难、耗时长等问题。

9.关于“‘同合汇’平台建设成效还需加强”问题。已与一家世界500强跨国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研究制定2026年度技术对接活动方案。同时,“同合汇”平台新增两家重要合作伙伴,正协同筹备拟于5月举办的产业专题会议,预计吸引上百家行业相关院校、机构及企业汇聚苏州。

10.关于“载体监管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全流程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压实监管主体责任,定期召开维保工作会议,将电梯等设施维保纳入考核监督。修订安全管理制度17份,完善责任体系,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强化安全培训演练,结合入驻企业特点,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隐患辨识与应急处置培训,完善应急响应与信息上报机制,设立安全应急专线,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1.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实不细”问题。组织完成2025年度风险评估与内控测评工作,聚焦载体租赁环节,梳理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加强对重大代建工程结算的监督审计,积极介入评估竣工结算结果。将第三方物业管理专项督查列为2026年集中整治重点项目并部署推进。

1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深不透”问题。常态化推进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及纪检工作人员的廉政谈话、主动约谈和纪检谈心谈话工作。修订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报销审核,规范业务招待行为,确保合规性。

(五)“采购招标流程监管不够严”方面

13.关于“个别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健全代建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审批流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与成本合理可控。组织开展招标采购专题培训,着力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与风险防范水平。

14.关于“供应商审核不严谨”问题。规范采购管理流程,着力强化询价、比价、邀请招标及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中的资格审查环节。内部采购流程流转时,提高审核的全面性和严谨性,有效降低供应商关联风险。

15.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运用不规范”问题。全面梳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实施情况,形成分析及优化方案,逐步按优化方案落实和完善单一来源采购的执行改进。在采购项目计划制定与审批过程中,进一步审慎评估单一来源采购形式,对单一来源必要性和充分性不足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

(六)“内部管理存在风险漏洞”方面

16.关于“配套商业租赁管理不严格”问题。对商业配套载体租赁业务组织开展全面核查,系统梳理核心要素,确保问题底数清晰、信息完整可查。建立健全承租客户事前背景调查审核机制,优化修订租赁合同文本,统一规范租金收取规则。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现场检查,确保租金收缴全流程合规可追溯。

17.关于“福利发放不合规”问题。规范员工生日福利发放,明确限定发放物品为生日蛋糕。由公司工会指定专人监督采购,并严格依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列支报销。推动人力成本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梳理并对照上级最新政策文件精神,按年度对照上级监管部门审定的福利项目清单复核执行情况。

(七)“发挥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不够充分”方面

18.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凸显”问题。纳米公司党委及两新党委围绕产业发展目标,深化“融芯链”党建品牌建设,提升党建工作的产业实效。通过组织链上企业与省级机关党组织结对共建、与行业协会党建交流等形式开展调研;同时举办招聘培训10余场,深化高校人才合作,强化人才驱动。公司党委相关经验材料入选人民网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产业链党建影响力持续增强。

19.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定不严谨”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修订并印发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办法》。制度明确,在修订征求意见环节,须严格文本校验,压实分级审核责任,确保修订过程全程留痕,切实增强制度修订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20.关于“‘两新’党建存在短板”问题。纳米公司党委落实“两个覆盖”要求,排查走访城内企业,为搬迁或变更地址企业协调党员关系转出。推动符合条件企业建立党组织,指导2家专精特新企业单独组建党支部。目前,已实现100人以上及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党组织全覆盖。针对苏州纳米城企业联合支部,计划选派国企党建指导员推动优化调整,正开展拆分方案设计与党员摸排工作。

(八)“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科学规范”方面

21.关于“干部队伍系统性谋划不足”问题。优化干部梯队,完成“十五五”组织能力与人力资源规划框架编制。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储备干部梯队。完善干部保留培养机制,优化新干部引导措施,常态化试用期跟踪;发布企业文化手册(与员工手册合并)。通过4场特色活动(如摄影比赛、培训拓展等),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

2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问题。完成干部任职时间的全面梳理、更正与归档工作。严格执行员工晋升与调整的档案管理规定,规范人事档案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设置的岗位予以撤销,并依规免去相关人员职务。

23.关于“干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商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调阅中层干部档案,全面开展梳理与自查自纠工作,对考核结果予以更正,对“三龄两历”缺失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深落细不够”方面

2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加强对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到位、表述规范。严格执行年度述职述廉要求,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报告,严格审核相关表述,确保准确规范。

25.关于“‘两新’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仍需加强”问题。严格落实“两新”组织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指定专人依托园区智慧党建系统,每月督查指导党员政治学习。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强化党员网络行为规范意识与责任担当。

26.关于“劳资纠纷领域舆情风险较高”问题。组建公司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及监测处置专班,审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制与程序。依托一站式服务中心与融驿站,提供集成服务,打造标杆窗口,着力构建“4+4+2”服务体系,并发布《企业综合服务驿站服务指南》。通过领导挂钩走访、常规走访及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入驻企业开展现场沟通交流,定期编发《纳米城企业服务工作简报》,协调解决购地、扩租、融资、人才及政策等方面的诉求与困难,着力构建“诉求有响应、困难有解决、发展有支撑”的服务保障体系。

(十)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27.关于“公司制度修改未落实”问题。组织开展制度评估,形成公司制度汇编并建立台账清单。针对发文超过三年的管理制度,建立专项跟踪台账,明确责任部门与人员,督促相关部门依据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对发文已满三年的制度完成评估工作。

2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清查子公司已达到报废处置条件的设备机台,按规定履行集团公司内部及董事会审批程序。已完成报废机台价值评估并履行公示程序,计划依托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公开转让,同步完成账务核销工作。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废处置程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质效。严格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紧盯不放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研究分析整改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确保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常态化“回头看”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注重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深化巡察成果,赋能改革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纳米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纳米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实现标本兼治。聚焦招商引资、产业服务、载体建设、企业管理等重点领域,主动高标准、严要求,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提升,奋力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9993000,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30幢20楼,电子邮箱:audit@nanopolis.cn。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