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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米城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

2022-10-26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企业要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就要掌握基本的安全意识理念和技能。


10月25日,苏州纳米城组织“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苏州纳米城50余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以线下小班授课和线上课程结合的方式进行,保证初训和复训教育学时,保障培训的实效性。讲师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应急管理等内容进行讲解,使参训学员了解安全生产的意义和原理,熟悉安全生产基本法规要求、自身法职责,掌握一定的事故防范方法和知识。


此次培训提高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法律意识,帮助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